潜江市自来水公司
电话: 0728-6245883
地址: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江汉路1号
收费网点分布
网点名称 | 地 址 |
中心收费室: | 自来水公司收费报装大厅(西门五拱桥头) |
城南收费室: | “110路口”左边约10米处(潜阳路水牛城对街) |
城北收费室: | 曹禺中学旁辉煌农民公寓大门处 |
政府收费室: | 建设街政府大院内100米处 |
泽口收费室: | 自来水公司二水厂(泽口)大门处 |
水价分类
1、居民生活用水
2、非居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特种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
3、特种用水(包括营业性歌舞厅、游艺厅、酒吧、咖啡厅、茶馆、保龄球馆、夜总会等综合性娱乐场所用水;洗浴、桑拿、足疗、美容、洗车等用水;直饮水制造业用水)
潜价审规[2014]25号文件
类别 | 基本水价(含水资源费,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 综合到户价 (元/立方米) | |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
第一级: 人均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含本数)以下的 | 1.65 | 0.95 | 2.6 |
第二级: 人均月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不含本数)而不足8立方米(含本数)的部分 | 2.48 | 0.95 | 3.34 | |
第三级: 人均月用水量超过8立方米(不含本数)的部分 | 3.30 | 0.95 | 4.25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1.85 | 1.40 | 3.25 | |
特种用水 | 3.00 | 1.40 | 4.40 | |
自2016年3月1日起(2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
水费代收项目
1、代收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按 0.95元/立方米标准征收,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按1.40元/立方米标准征收。
2、代收居民垃圾处理费: 按7.00元/户•月标准征收
(环卫收费咨询电话:624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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