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28-8206088
机构设置联系电话: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具体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和材料撰写、会议和活动组织、工作调查研究、基层材料审核、文电处理、文件印发、信息综合报送、机关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和史志编修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楼院安全保卫、绿化养护、清洁卫生、设施设备的采购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食堂管理、中心系统公车管理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88)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及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负责财经纪律和财务政策落实、财务制度建立、资金资产管理、财务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报表分析、会计档案、财务工作考核、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经济目标的调查、分解、督办和评价;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28)
(三)政工科
负责党建和人事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公务员管理、人才、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察、职务任免、录用调配、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劳动纠纷仲裁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法人登记和各类人事报表统计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38)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贯彻落实房产管理、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政策法规。具体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督办等工作;负责受理房产、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纠纷仲裁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普法教育、反诈禁毒除恶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95)
(五)信息科
负责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具体负责房产、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各项基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工作;负责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的备份、等级保护工作;负责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96)
(六)审查验收科
负责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查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审核及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验收等工作。具体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业务流程的制定落实;负责新建小区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的查验、交接等工作;负责新建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建设方案的指导和配建审核等工作;负责商品房交房告知制度的落实和商品房验收,核发《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及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负责房产评估机构资质备案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包保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16)
(七)公积金归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扩面、依规提取、缴存核对等工作。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缴存政策宣传贯彻和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的稽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与提取管理、归集扩面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3259953)
(八)公积金贷款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宣传贯彻和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的稽核工作;负责按揭楼盘调查、贷款审批、权证管理、逾期清收、贷后管理、现场勘察、印章管理和贷款档案临时管理;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3259039)
(九)公积金资金菅运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稽核、统计报表、保值增值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统筹等工作。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大额资金调配和审批;负责前台票据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事后稽核检查;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3259661)
(十)开发科
负责做好房产开发及市场运行等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和申报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核准和现售备案等工作;负责销售日报、月报数据统计和发布等工作;负责指导房地产开发协会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68)
(十一)信访科
负责信访接待、督办和涉房维稳等工作。具体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信访事项接待受理工作;负责阳光信访平台、市长热线、网上对话和上级领导转办等渠道信访、投诉、举报的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督办和舆情稳控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防汛抗旱和河湖长制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8206017)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党建工作。具体负责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办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工会、妇联、青工、残联、红十字、慈善、卫生健康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28-3215083)
(十三)物业行业综合党委
负责全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研究制定行业党建融入推动行业发展的办法措施;健全完善物业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行业规范标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引导培训;负责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信息库,做好数据采集、维护、报送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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