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电话:027-12368
举报电话:027-68857580
公布了营商环境投诉专线(027-68857876)
法院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武汉海事法院是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管辖区域现为上起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下至安徽省和江苏省交界处的长江主干线,及相应的与海相通的可航长江支流水域。其中,长江湖北段主要包括长江干线、汉江等长江支线水域及宜昌、荆州、武汉等主要港口。
省高院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上述水域内发生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等六大类108种案件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全省各地方法院不得违规受理。
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要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比例。涉企案件受理后,具备开庭条件的原则上7天内排期开庭;严格审限扣除、延长审批程序,对超过6个月未结的诉讼案件实行督办;船舶、房产等标的物价值评估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管理机构应强化对评估鉴定机构的监督;严禁超标的额、超范围保全,不得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
该院公布了营商环境投诉专线(027-68857876),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投诉属实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或者电话告知投诉人。
武汉海事法院介绍
1984年5月,经中央政法委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和交通部批准,武汉海事法院于同年6月1日正式成立,同年10月1日正式受案,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海事法院一道,成为我国首批六家海事法院。其管辖区域经过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7月、2001年9月和2016年3月和2019年四次调整,现为:上起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下至安徽省和江苏省交界处的长江主干线及相应的与海相通的可航长江支流水域,管辖的长江干线区域贯穿五省一直辖市(四川、湖北、江西、湖南、安徽、重庆),管辖连接长江支流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汉江、赣江和洞庭湖、鄱阳湖两大湖区等,辐射长江流域经济带。武汉海事法院目前是我国十一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在全国海事法院中独具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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